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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政府“禁毒”内幕

1998-03-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代中国,鸦片如同瘟疫在全国泛滥成灾。烟毒之害,成为民族之大患。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在国内外舆论的压力下,也曾一度打出了禁烟禁毒的招牌。然而,毒品之害却愈“禁”愈烈。其中奥秘何在?

“寓禁于征”导致毒祸横行

为了欺骗舆论,国民党政府成立后表示要禁烟禁毒,不久提出鸦片公卖政策,名之曰“寓禁于征”。就是说,只要交税,一切从事鸦片种、贩、售、吸的活动均为合法,有人戏称之为“寓禁于钱”。这种见利忘义、明禁暗纵的举措,不仅于禁毒毫无帮助之功,反而对鸦片流毒泛滥产生了推波助澜之效。1935年起,国民党政府又提出所谓“六年禁烟计划”,规定全国瘾民(吸鸦片成瘾的人时称瘾民)向官方登记,限制戒断烟瘾。结果全国数千万瘾民中只有一两百万人登记,戒断烟瘾者则更少了。

禁吸不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民党政府官员中吸鸦片烟者比比皆是。曾任国民党重庆行营秘书长,主管四川禁烟的杨永泰,其家中就是烟灯常明。一次,有人去找他,他摆着烟盘,点着烟灯,躺在榻上,边吸边对来人大谈吸毒之道:“烟有百害,吸上了瘾,就等于废人。但利害是相对的,最坏的事,亦有好处可取。烟的功用,有几个字,祛小病,伴寂寞,助思考。”堂堂的禁烟大员竟然对吸烟有如此“高见”,真不知他是如何要求属下戒烟的。

某警察厅长上任后,办理禁毒相当认真,瘾民畏之如虎。某日,有一绅士到省城办事,不想烟瘾大发,涕泪横流,但一时找不到吸烟场所。他见到一位朋友,口呼“救命”,诉说无处过烟瘾之苦。朋友安慰他说:“这事不难,但要守口如瓶。”绅士被领到一个高宅大院,到了门口,绅士惊问:“这不是警察厅的后门吗?”朋友急忙制止:“叫你不要做声,你怎么又开口了?”绅士沉默不语。进里一看,只见是一所漂亮而又非常考究的烟馆,茶几、烟榻都系红木制作,烟具精良,仆人侍候十分周到。绅士才抽了几口,就觉得烟味醇香,远非一般烟膏可比。满足之余,回头一看,发现警察厅长大人也在其中怡然自乐。

四川省理番县县长徐剑秋,终日一榻横陈,连公文也要吩咐人捧到烟榻前批阅。靖化县县长刘绍绪,人称“老枪”,在他的示范下,县府15名职员中,竟有11人吸毒成瘾。

政府官员中的瘾君子当然不止上述几个,吸毒在国民党官员中是个普遍现象。以四川省为例,由于公务人员中抽大烟的人太多,以致不少机关上午11点还没有人上班。有一段时间,四川省府发起准时上班运动,规定上午8时上班,12时下班,下午2时到6时上班,要求公务员不要迟到早退。结果8时准时到者寥寥无几,即便如此,准时上班者大多也是无精打采,哈欠连天,涕泗纵横,一副“老瘾”没有过足的疲态。无奈之下,省政府只好规定各机关公务人员必须出具不吸鸦片的保证书才能留用,但又规定高级官员不在此列。

士兵吸毒在国民党军队中并不新鲜,特别是在来自西南、西北两地的军队中尤为普遍,人称“双枪兵”。1944年,蒋介石召开黄山会议,检讨各战区对日作战屡屡失败的原因。第一战区司令官卫立煌讲到最后一点时说:士兵体质差,四川等地送来的新兵,有的烟瘾尚未戒除,难以作战。蒋介石听了立即召来负责征兵的兵役署长程泽润,将他狠狠骂了一顿。黄山会议结束一星期,重庆送来的500名壮丁中,又查出多人烟瘾未除,当局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事。

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政府采取真正有效的禁毒措施,使两千多万瘾民戒断了毒瘾。这不仅充分展现了新中国禁毒工作的巨大成效,同时也反映了旧中国遗留下的瘾民数量之巨大。

“再禁几年烟,狗都要戴金圈”

在整个“禁毒”过程中,比较而言,国民党政府对于制毒、贩毒较为重视,并颁布了种种法令,规定严惩非法制、贩毒品的人。这样做的目的并非真的要禁绝毒品来源,而是为了保障政府鸦片专卖,确保巨额垄断利润。事实上,由于政治腐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国民党提出的“禁种”“禁贩”的计划同样也以“流产”而告终。

国民党政府中的一些高级官员带头破坏法令,执法犯法,成为制毒、贩毒的疯狂逐利者,这里仅介绍当时披露的几个大案要案,从中不难看出国民党高级官员从事毒品犯罪的猖獗程度。

1928年11月28日晨,上海市警察局根据事先获得的情报,派员前往一艘由南京开往上海的客轮上查缉烟土。不料,该批烟土却有上海警备司令部的侦查队护运,于是双方发生枪战。此案发生后,海内外舆论大哗,一致呼吁国民党政府严加查办,蒋介石只好派人前往上海调查,法院裁定将烟土销毁,3名船员被判刑,其余的万事大吉。对于这样奇怪的处理结果,舆论一致认为国民党政府是为了“遮丑”,拿3名船员充当替罪羊,却让真正的幕后主谋“大吏”逃之夭夭。一桩大案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了结了。

1929年6月,国民党政府驻美国旧金山副领事高瑛,因走私2299罐烟土到美国而被美方查获。在国民党政府的要求下,高瑛夫妇及合伙贩毒的孙垣三人回国受审。经南京地方法院审理,10月12日判处高瑛有期徒刑7年,罚款6666元;其妻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款5000元;孙垣无罪。高瑛不服,上诉江苏高等法院。结果原判撤销,高瑛改判6年,罚款6000元;其妻仍判4年,但罚款改为4000元;孙垣被判为5年。这一结果令高瑛颇受启发,越往上诉,判得越轻,于是他又上诉最高法院,并通过亲朋好友打通关节。结果不出所料,原判又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江苏高等法院重审。最后此案一拖再拖,终致不了了之。此案的处理结果曾引起社会的广泛不满,表明国民党的“禁毒”法令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纸空文。

1930年上海警备司令部副官温建刚在南市建造吗啡厂,购置最新设备,聘用高级技术人员,炼制上等吗啡,一时财源广进。不料温建刚得意之际竞连陈果夫也不放在眼里。当时陈果夫正追求上海名妓“小林黛玉”,没达到目的。温与“小林黛玉”串通一气,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嘲弄陈果夫,使他丢尽脸面。陈果夫恼羞成怒,派人收集温的黑材料,得知他开设吗啡厂一事后,立即报告蒋介石。蒋事实上早知温建刚开设吗啡厂,曾默许他,但因陈果夫来告,不得不派人调查。调查人员找温建刚谈话,温有恃无恐,态度傲慢,不屑答理,扬言:“这事不必问我,你们回南京去问‘老头子’(指蒋介石)好了!”调查人员很为难堪,回宁后如实向蒋汇报。蒋本不想惩办温建刚,但听调查人员说温口出狂言,把他也牵扯上了,十分恼火,下令将温押回南京,后又担心温说出实情,遂将他转解南昌行营。当时舆论猜测温不久即可获释,不料陈果夫对温穷追不舍,不断公布他的黑材料。此时恰逢蒋介石在江西的“剿共”接连吃败仗,盛怒之下下令将温建刚处决,从而避免了一场更大的风波。

国民党的一些高级官员还勾结黑社会,大肆制毒、贩毒,东北军参谋长邢士英在热河采购烟土,即以“军委会委员长北平行辕”的名义装箱加封,沿途无人敢查,至上海后交青帮头子杜月笙销售。更令人吃惊的是,海军总司令陈绍宽,本人是中央禁烟委员会委员,执法犯法,多次勾结上海黑社会大肆贩卖毒品,据全国民众拒毒团揭露,仅1929年9月一次,陈绍宽伙同杜月笙从国外贩运毒品至上海,共1249箱,重达2597920磅。

更为恶劣的是,国民党统治时期军队参与制毒、贩毒的现象十分突出。许多地方部队为了扩充实力,抢占地盘,大肆贩卖毒品以作军需。西南、西北两地的军队,几乎没有一个不从事贩毒活动的。身兼禁烟督办的四川省主席刘湘,竟以二十一军名义动用两艘军舰,装运烟土700万两去宜昌出售。在广西,桂系军队收入的一半全靠鸦片收入,所以李宗仁特别重视所谓的“禁烟”。一次,他对柳州禁烟局长陈雄说:“我们要做大事,要建设广西,复兴中国,首先要有钱,有了钱才可以做大事;要有钱,就要整理财政,这个责任很大,希望你负起责来;整理财政,首先要搞好禁烟。禁烟收入占我们全部收入的近一半,搞好了禁烟,再搞其他。”

在国民党诸多地方派系中,山西军阀阎锡山禁烟态度的变化颇为典型。1919年,阎锡山开始独揽山西军政大权,起初禁毒的决心颇大,然而1930年中原大战之后,阎锡山禁毒态度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中原大战失败后,阎锡山手下伤亡惨重,要重整旗鼓、东山再起,阎感到没有经济基础不行。他想起了当年禁烟没收存放的100万两鸦片,如果变成钱,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为避人耳目,他将这些鸦片做成所谓的“戒烟药饼”,在全省各地大肆推销,获利2000万元。阎锡山由“禁烟模范”一下子转变为鸦片大贩子,是对国民党所谓“禁毒”的一大嘲讽。

更有甚者,一些省份公开出卖禁烟局长的职位,按油水多少标价,上等大洋2000元,中等1000元,下等500元。有些人买了禁烟局长职位后,再出卖禁烟调查员的职位,按管辖地区的“肥瘠”定价钱多寡。所以这些烟官们一上台,最大的事情便是千方百计捞钱。难怪当时民间流传一句民谣:“再禁几年烟,狗都要戴金圈。”

“烟毒文化”是畸形社会的特有现象

由于国民党政府不能真正禁毒,吸毒的瘾民越来越多,遍及社会各个阶层。随着烟毒泛滥,吸食鸦片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愈加密切,甚至成为一种时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近代中国特有的畸形的“烟毒文化”。罂粟花被一些人称为中国的“国花”,国人的体质也每况愈下,所以鲁迅痛心地讽刺中国的烟枪是可以背起来周游世界的。

作为一种畸形的文化,中国瘾君子在吸毒方面比西方的同行要精细多了,从烟土到烟具,再到吸食方法都有讲究。就烟土而言,首先要讲究产地,国产烟土以滇、黔、川三省的最为有名,云土为上,黔土次之,川土又次之,其他各自所产烟土则更次了。除产地外,烟土的颜色、香味、冲头及油汁也有讲究。就烟具而言,讲究的烟枪不仅镶金嵌银,而且精雕细镂,饰以花纹图案或名人诗句。

瘾民讲究“烟之美,器之精,室之雅”,把吸毒恶习变成了一种丑陋畸形的“文化”。横陈烟榻,品评烟香,把玩烟具,吸毒本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但在瘾民眼里反是件雅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许多烟馆布置得相当雅致优美,并有文人墨客的对联挂在墙上,营造出一种怪异的文化氛围,诸如什么“灯光不是文光,偏能射斗,文将并非武装,亦善用枪”;“全凭气味留知己,半借烟霞访故人”;“一呼一吸精神爽,半吞半吐气味长”等等。

传统的中国文化是一种身份等级的文化,这种等级文化也影响到吸食烟毒上来。不同身份的瘾民对吸毒的要求自然不一。上焉者必精其烟,雅其器,谓之烟品,这种讲究只有上层社会的官绅富豪才消受得起。中焉者为一般市民,经济能力有限,撑不起大排场,谓之“烟客”。下焉者为出苦力者、无业游民之类,这类人收入微薄,沾上烟瘾只有穷抽,抽不起烟土就抽烟灰,鸡蛋壳敲个洞便是烟灯罩,破草席随地一铺便是烟榻,被称为“烟鬼”。

在“烟毒文化”氛围的笼罩下,吸毒不再是一种耻辱,而是被视为有身份、很体面的事,内陆地区甚至以吸毒为时尚。四川有句俗语,叫作“不吸烟,官做不大”。除了自己吸以外,许多地区还将烟毒作为珍贵礼品馈赠客人。西南、西北等地有钱人走亲访友或是求人办事通关节,送烟土被视为最高档的。在四川剑阁,居民有喜庆之事,或是小商小贩发了财,都要到南门的火神庙进香,祈求神灵保佑,然后把带来的烟泥抹在神像的嘴里,进香的人一离去,躲在一旁的瘾君子便马上跑过去,把烟泥从神像嘴中抠出,带回去享用。

由于国民党政府见利忘义,实行鸦片专卖,加上官员贪污腐败成风,借禁毒之名而行放纵之实,导致烟毒之害愈演愈烈,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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